新课标理念下小学语文“伴随式”评价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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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明确指出,应“倡导课程评价的过程性和整体性,重视评价的导向作用”。这一理念强调教育价值蕴含于教育过程之中,倡导对教育过程的动态发展的关注。为践行此理念,一线教师结合小学语文课程教学实际,积极探索“伴随式”评价,以期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所谓“伴随式”评价,就是将评价内容嵌入学习过程,并依据课程目标,伴随每位学习者的学习历程,实现有针对性、适时反馈与干预的一种评价方法。(剩余47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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