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视角下培养推理能力的课堂实践
——以“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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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推理能力主要是指从一些事实和命题出发,依据规则推出其他命题结论的能力[1]. 当前初中数学课堂中,部分教师把推理能力的培养简单化,缺乏结合知识体系进行教学设计和有针对性的教学路径. 如何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喻平教授强调, 能力的培养需与知识体系深度融合,二者互为支撑[2]. 喻平教授有关推理能力三级水平描述如表1, 将为提升学生的推理能力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笔者以“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教学实践为例,探讨如何在课堂中通过问题驱动和实验探究,结合师生互动,发展推理能力,从而培养学生的数学关键能力.
培养推理能力的实施路径
以“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为载体,构建推理能力培养的三维路径。(剩余550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