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谤” 居首与置尾:立场先行的攻守之辩

——《答司马谏议书》的教学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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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怨谤”居首:司马光的私人劝诫与友 人忧思

司马光于《与王介甫书》中将“怨谤”列于五大罪状之首,其排列的先后顺序是这样的:怨谤 $$ 侵官 $$ 生事 $$ 征利 $$ 拒谏。这一安排体现了司马光写信时的立场。

首先,私人信件的性质定位。王安石以“介甫”为字,古人同辈交往时,常用称对方字的方式表达礼貌,司马光把对方称作“介甫”,依照了友人通信的礼仪规范,明白显示这是一封朋友之间的私人文函,其首要的目的并非公开对辩,而是体现出朋友间的深切关心与担忧。(剩余23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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