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结论不能建立在错误的实验现象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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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指出,教师应指导学生通过观察和实验,探究声音的产生和传播、声音的高低与强弱,了解声音的高低、强弱与物体振动的关系。在使用教科版小学科学教材对“声音”单元进行教学时,发现“钢尺振动发声”实验的理论建设存在问题:学生在实验时,能观察到钢尺振动,但听见的声音并不是由观察到的钢尺振动产生的。(剩余44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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