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双碳”法治人才的创新培养
——基于学科内涵、培养目标及协同机制
[摘 要] “双碳”法治人才的培养,回应国家战略需求牵引,肩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在“双碳”目标需求牵引下,“双碳”法治人才的创新培养,一是更新学科内涵,拓展环境法学的学科范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学体系,稳妥推进传统法学的绿色低碳化转型;二是优化培养目标,改进“双碳”法治人才培养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与思政目标;三是完善协同机制,加强国内外联动衔接培养,推进学科交叉融合育人,创新产教协同训练。(剩余726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