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认定和责任分配
摘 要:《民法典》第1060条正式规定了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但该制度因其自身性质的特殊性而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较大争议,如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问题,各地法院在个案中认定不一。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意在维持婚姻家庭,故可通过以生活需要、特定家庭需要和适当性为要件来确定日常家事之范围。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只要所负债务符合前述标准,债权人仅需举证证明有理由相信该债务属于日常家事,无须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日常家庭生活需要。(剩余638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