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表现性评价的三维实施

——以《我们神圣的国土》一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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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阵地,在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实现核心素养培育这一目标,其评价要触及学生内心的情感体验与真实行动,而这一要求是传统的纸笔测试难以满足的。表现性评价侧重评估学生的综合表现,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视角。所谓“表现性评价”,并非简单地“看表现”,而是通过观察学生在完成复杂任务过程中的行为表征,推断其内在的认知和思维水平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剩余34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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