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驱动·园本改进

——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行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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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明确要求“强化自我评估”,其核心旨归在于引导幼儿园建立常态化、内生性的质量改进机制。然而,在实践层面,如何将评估指南的理念、要求切实转化为幼儿园日常保教行为的持续改进,仍面临显著挑战。当前幼儿园普遍存在误将自我评价视为一种应付外部检查手段的问题,[1]导致评估结果止步于静态判断或等级评定,未能有效牵引动态、系统地改进;教师评价能力不足,依赖主观经验,评价证据的整合归因不足,致使评价结果与改进脱节或改进流于形式。(剩余57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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