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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至民国时期“家庭教育”的立法话语形成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社会面临重大变革,教育领域也开始了向现代化迈进的动态过程,这其中也包含家庭教育。1904年1月13日,晚清政府颁布了《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成为中国教育现代化历程中家庭教育走上法制化道路的肇始。这部家庭教育法在新旧文化冲突的晚清末期仍主要偏向对传统礼教的保留与维持,但它将家庭教育纳入了国家教育體系的制度化话语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剩余4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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