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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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将人工智能生成物作为保护对象,运用著作权法对其进行规制符合当下实践需要的做法。本文从学理的角度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作品属性进行分析,进而对权利主体进行分析。首先排除人工智能本身作为著作权主体的可能性,再从具体的人的视角进行考虑,对于权利归属的问题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意愿,再从法定角度出发,在使用者与购买者之间进行权衡,原则上优先保护使用者的利益,在一些特定情形中对购买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剩余86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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