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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与抢夺的界分标准

摘 要:通说以“公开与否”作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分标准,难以解决特殊案件的定性问题。公开盗窃学说是弥补通说缺陷、解决疑难问题的突破口,它不仅与我国立法建构相适应,还在承认公开盗窃对完善盗窃罪罪状、限制抢劫罪的适用、完善法网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以公开盗窃学说为基础,本文认为盗窃与抢夺的区别在于“支配程度”和“暴力程度”,这种界分标准能够更好地处理通说棘手问题以及扒窃、“顶号”类新类型侵财犯罪。(剩余79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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