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 “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申报推荐。
通知明确,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行政镇、涉农产业发展好的社区或街道,申报的主导产业为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如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如休闲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的一个具体品类,且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剩余52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