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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农村小学生写童诗

童诗,是与儿童的理解水平、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相适应的,以优美的韵律和凝练的语言抒写儿童情趣和心声的诗。童诗可由成人创作,也可由儿童自己写就。长期以来,由于诗歌不属于作文考查范畴,故而一直被排除在学生习作之外。《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小学第一学段“诵读表现自然之美的短小诗文”,第二学段“学习用口头或者图文结合的方式创编儿童诗和有趣的故事”,第三学段“阅读表现人与自然的诗歌、散文……用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表达对自然的观察与体验,抒发自己的情感”。(剩余28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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