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改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纳税风险和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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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我国个税向完全综合征税迈进的必经之路。新税改在个人所得税中加入专项附加费用扣除,使得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提高了人们对教育以及医疗方面的倾斜,同时税负的结构调整提高了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现阶段是新个人所得税税改实施的初期,行政事业单位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尚存在较多问题,如纳税人对个税的预扣预缴以及汇算清缴认识不足,个人所得税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申报审核系统仍需要不断完善。(剩余56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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