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中表现性评价的构建及运用

——以《搭船的鸟》一课教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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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标”明确提出“语文课程评价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进步"]。教师应立足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教,注重评价的过程性、整体性和综合性。语文教学中的表现性评价作为契合课标理念的评价方式,以学生的实际语文表现为评价依据,关注学习过程的体验与方法的习得,能够精准捕捉学生的能力发展轨迹,为学生学习进阶提供清晰指引。(剩余53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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