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持续共享思维的幼儿园一对一倾听:意涵、发生机制与教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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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是教育的起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提出,教育者应当“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2],从法律层面确认了被倾听是幼儿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将倾听要求具体化,提出“一对一倾听”的理念,强调“教师一对一倾听并真实记录幼儿的想法和体验”[3]。在内涵上,“一对一倾听”凸显对每一位幼儿主体地位的尊重与确认,强调教师通过专注而深入地倾听,理解幼儿的情感与意义建构过程,进而发现并支持其独特需求、兴趣与发展潜能[4]。(剩余173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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