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是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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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前15万字写得实在是得心应手极了,每天一章5000来字在店里的空档时间就从容完工,下班后的晚上我看看电视,喝点小酒,不亦乐乎。

我以为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写到30万字,但写完15万字后,我觉得我应该休息。眼睛不好很多年了,每天捧着手机写那么多字,的确受不了。何况偶尔半夜发个神经来那么几笔,我都受不了我凡事认真的“恶习”。(剩余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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