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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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通过概括式参照适用条款,将合同设立居住权规定准用于遗嘱设立居住权,这在客观上弱化了居住权的同一性。对该条款进行准确地解释,既有利于厘清设立居住权的生效规则,也可以兼顾物权编与继承编之间的体系协调。从条文定位来看,其与《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则衔接问题,容易引发遗嘱设立居住权生效时间认定争议。(剩余40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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