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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探索

——以先行示范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为例

[摘 要] 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需要对课程体系进行创新和重构。高职法学课程设置存在诸多问题,如知识结构单一、法律思维训练不够、实践课时不足、重法律制度轻法律价值教学、不能应对数字经济法治转型等。课程体系设计应遵循体现创新、校企共同开发、区别设置、破立并举等原则。先行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高职法律专业构建复合能力结构的课程体系、增设提升法律思维的课程、构建多元实践课程体系、改革课程思政建设、开发人工智能与数字法治课程。(剩余71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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