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主义的“去异化”幻象:数字消费与情感补偿耦合的资本逻辑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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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本主义由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家丹·席勒(DanSchiller)在20世纪末提出,它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在外延上来讲是互联网技术参与资本主义重构的结果,也是一种“从数字化过程和资本主义结构的联结中产生的,其中数字技术调节着资本主义的结构",从性质方面看,它是传统资本主义在数字互联网条件下,尤其是依托数字平台为"云领土"2]和数字算法的一种现代化转型,因此数字资本主义也被称为“平台资本主义"3]

关于数字劳动的定义,本文认为数字劳动“既包含信息产业衍生的劳动形式,也包含作为非物质劳动的用户生产数据的劳动过程"4。(剩余107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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