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与农民收入协调发展研究

——以粮食净调出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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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6)05-0155-09

doi:10. 3969/j. issn. 0517-6611. 2026. 05. 030

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国家将农业生产区域划分为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2003年,财政部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依据各地农产品的产量等主要指标,首次明确将黑龙江、吉林、辽宁、內蒙古、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四川、湖南、湖北、江西13个省份界定为粮食主产区,同时也是粮食净调出省。(剩余159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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