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债共签型夫妻共同债务中的合意规则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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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演进历经“用途论”与“推定论”两个核心阶段,其制度完善的目标在于实现交易安全与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价值平衡。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2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吸收。该条款被学界界定为“合意型共同债务”或“共债共签型债务”,但其将夫妻双方视为责任共同体的捆绑式规范逻辑,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主体地位,故有必要对该债务中的“合意"规则作出解释。(剩余37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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