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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修订如何打破学历“天花板”

《法治日报》刊载蒲晓磊文章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但长期以来,职业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偏弱,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明显短板。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涛认为,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学校缺乏与企业的良性互动,由此导致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适应企业的运作发展。(剩余1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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