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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教育“戒尺”

近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拟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是学生良好品行养成和完整人格培育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现实中,因教师惩戒学生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之声不绝于耳,教育惩戒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剩余5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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