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管理需防范“小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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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令人瞠目的科研经费诈骗案作出二审裁定。33岁的医学博士后柴某某,2018~2023年在某医科大学攻读硕博及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利用协助团队办理报销的经办身份,通过虚开试剂耗材发票、冒签医生姓名等手段,累计骗取科研经费高达1426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剩余7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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