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职时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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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7年10月,我与薛女士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3年9月,我不幸被公司裁员,获得了经济补偿金约9.1万元。现薛女士以夫妻感情淡漠、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我提出离婚,我表示同意。在分割家庭财产时,薛女士认为我所得的约9.1万元经济补偿金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而我认为这笔经济补偿金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与薛女士无关。(剩余4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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