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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设立的思考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其中,“人格权”首次独立成编。设立“人格权编”,厘清了《民法通则》及《民法总则》中相关法律规制的缺位导致的实践与司法脱节。

关键词 民法典;人格权编;声音权益;名誉权

一、前《民法典》时代的法律框架下“人格权”之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中,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民法通则》对“人格权”直接规定也仅体系在第九十九条“姓名权、名称权”、第一百条“肖像权”、第一百零一条“名誉权”及第一百零二条“荣誉权”之规定。(剩余58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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