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法治副村长”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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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对基层法治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延伸检察触角服务乡村振兴。当前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存在下沉不足、适配性不够、协同联动不畅等短板。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创设“法治副村长”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精准对接需求,聚焦主责履职,融入基层治理,为检察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的实践探索。(剩余34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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