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算力为基、智能体为翼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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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条演进路径:从“人工智能 +† ,到“智能经济新形态”

“十五五”规划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目标提升至 12.5% ,标志着我国产业政策从技术赋能迈向系统重构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要求“深化拓展‘人工智能 +, ,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并强调“完善人工智能治理”;

智能经济新形态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 ”的本质区别在于:人工智能(AI)不再只是赋能传统产业的工具,而是作为核心生产要素重构经济运行的底层逻辑。(剩余56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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