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基于超额利润分享计划的中长期激励

——以K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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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推动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是其中一项核心工作。对于激励机制的改革应坚持一企一策,既符合市场规律又符合企业实际。超额利润分享作为一种现金类中长期激励工具,适用于更多国企的价值分配,对于激发国企活力、提升内生动力具有重大作用,特别是2021年初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更是提供了操作层面的助力。(剩余57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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