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绩饮酒诗中“酒”意象的情感抒写基于荀子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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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绩是初唐时期饮酒诗创作的重要诗人,其诗中“酒”意象是承载个体情感的核心枢纽。本文以荀子《荀子·正名》中“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的情论为理论基础,结合王绩现存的饮酒诗文本,以“好、恶、喜、怒、哀、乐”六情为切入点,将“酒”意象与各类情感关系进行梳理。王绩以“酒”为情感抒发的载体,遵循荀子“情为天性本能”的认知,让对本真生活的“好”、对世俗虚伪的“恶”、对田园闲逸的“喜”、对礼教异化的“怒”、对时光生命的“哀”、对随性自适的“乐”自然流露;又通过“饮酒寄情”践行荀子“化性起伪”的情感准则,实现“情”与“理”的平衡。(剩余47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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