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为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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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托马斯·史密斯,出生在胡蒙胡欺城的某个角落。

我来到这世上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用我的双手抓紧我的鼻子。我母亲看见了这个动作,称我是一个天才;我父亲乐得泪下沾襟,并马上给我大讲了一通鼻腔学。于是,我在被穿上裤子之前,就已经精通了鼻腔学。

我现在开始探索我的科学之路,并很快就弄懂了一个道理:假设一个人有一个足以引人注目的鼻子,那他只消以此为业,便可以一举成名。(剩余20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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