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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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从历史上的统收统支到建立乡镇一级财政、设立乡镇国库、核定收支、超收分成,再到乡财县管乡用,现在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国库、独立核算,核定收支范围、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管理体制。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完善调整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收入范围,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适度上移了乡镇支出责任,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因地制宜制定了“飞地经济”税收政策,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科学核定收支基数、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作为推进改革的关键,在核定收入基数、基本支出基数、民生类支出基数基础上,保障乡镇工资发放、社保缴费、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提升乡镇财政基本保障能力,激发乡镇经济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县乡特别是乡村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剩余53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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