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融入调解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以湖南理工学院为例
将"枫桥经验"融入调解法治人才培养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国调解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仍处于建构阶段,存在调解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缺乏合理性、具备调解技能的师资匮乏、教学方法数字化创新不足、教学平台合作资源保障不够等情况。对此,笔者认为,应系统性优化培养方案,推动调解特色课程与法学核心课程的深度融合,推行“挂职 + 论证"双轨师资建设,推进调解云课程及云案例建设,加强教学平台合作资源保障,从而达到提升调解法治人才培养实效的目标。(剩余38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