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功能与定位

——以校园欺凌中的受害人保护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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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一名13岁学生被抛尸于蔬菜大棚中,死者脸部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犯罪嫌疑人是他的三名同学,均为未成年人(以下简称"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此案一出迅速引发社会热议,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残忍行径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舆论焦点逐渐从传统“未龄不责"转向“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1]。(剩余191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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