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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气”局长“落网”记

“朱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545万元及其孳息予以全部追缴,上缴国库。”2020年9月29日,经大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科原科长朱诚,为自己“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逐渐倒塌的思想防线

朱诚生于宣汉县的一个普通人家。(剩余20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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