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村治理“三治融合”的理论与实践逻辑
摘 要:作为乡村治理方式,自治、法治、德治方式是历史地形成的,有其各自之论理依据。在乡村治理现代化治理目标导向下,“三治融合”正逐步生成,并将形成科学、有效的基层“三治融合”治理格局,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乡村治理善治目标未来可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 “三治融合” 善治目标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6-013-02
一、鄉村治理“三治融合”的沿革与现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1],“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剩余50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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