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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婚内“打赏”女主播,巨额款项被追回

【案例】女子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婚内给女主播“打赏”及私下转账共21.5万元。这笔钱能否要回?2020年9月8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宣判了这起赠与合同案,法院认定,男子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直播平台女主播的行为无效。

张女士和吴先生于2012年结婚,2019年年初,张女士发现丈夫爱上了某直播平台的女主播林小姐,且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剩余6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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