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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严重恶化,能否解除

问:

亲戚滕某早年和她丈夫收养了一个孩子,如今养子已经成年,但是和养父母的关系日益恶化,已无法共同生活。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解除收养关系?是否需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收养关系解除,滕某和她丈夫能否向养子索要一定的补偿?

答:

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剩余3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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