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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钱出力带孙辈,能否索要抚养费

问:

5年前,女儿与女婿李某结婚,一年后外孙女婷婷出生,自此,女婿一家三口长期在我家居住。后因工作原因,女儿每隔一天回来一次,女婿一周回来一次,婷婷平日就由我和老伴帮忙照看,其日常开销均由我们承担,女儿和女婿并未支付过任何生活费用,只是有时购买一些蔬菜或水果等,逢年过节买些礼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女儿和女婿支付我和老伴抚养婷婷的费用?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剩余2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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