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离婚了,还享有居住权吗

问:

我和老李属于再婚家庭,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我们住在老李单位的公房。2012年,老李单位进行房改,我和老李决定共同购买位于市区的一套房改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老李名下。因为是老李的房改房,所以我和老李书面约定,此房产所有权归老李,但我有永久居住权,任何人不得干预,并在相关机构进行了登记。(剩余192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