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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现行立法对抵押物转让态度是允许抵押权人自由转让抵押物,对抵押人享有转让抵押物的权利给予充分肯定,但具体规则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民法典》抵押物转让规则将动产和不动产置于一个规范之中,适用同样的规则,应该对之加以区分,动产抵押权应该被排除在《民法典》第406条的适用范围之内。应当赋予禁止转让特约以公示的效力,从而平衡各方的利益。(剩余45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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