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至十八世纪朝鲜王朝养子制度中的儒家伦理与宗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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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1392—1910年)的建立,标志着朝鲜半岛经历了一次深刻的社会转型,从佛教主导的“寺院社会”转变为儒家化的“宗法社会”。这一转型的核心,在于李氏政权通过“儒教国家建构”(Con-fucianstate-building)策略替代了高丽王朝(引,918—1392年)时期的佛教贵族势力,在这一过程中,“性理学”被确立为官方的意识形态,而宗法制度特别是以“父系单系继嗣”(agnaticlineage)为核心的原则逐渐成为规训社会关系的主导机制[1]。(剩余52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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