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的刑法规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6)03-0123-04

深度伪造技术作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典型算法应用,正从娱乐领域逐步向违法犯罪领域扩张,对公民个人信息、人格权益及社会信任体系构成严重的威胁[1]。在现有刑法体系下,针对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的规制呈现罪名碎片化、覆盖不全、入罪标准模糊等问题,亟须在法益保护与技术创新之间寻求平衡点[2]。(剩余5915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