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反家庭暴力大事记(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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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地方法规:1984年10月31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这是我省第一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法规,法规明确禁止虐待妻子,禁止虐待女婴和生女婴的妇女,严禁溺婴、弃婴。

《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994年12月,省人大制定通过《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禁止暴力侵害家庭女性成员,禁止遗弃老年、病残妇女。(剩余24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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