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华: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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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华

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自2012年起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先行先试,后在全市推行,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立法提供了江苏经验。作为参与者,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东山派出所三级高级警长李昌华回忆起当年的试点工作,至今历历在目。

面对暴力,必须坚持零容忍

2012年11月,江苏省妇联和省公安厅联合举办反家庭暴力工作培训班。(剩余23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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