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复兴”与中世纪欧洲南北婚姻模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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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1965年,英国史家约翰·哈伊纳尔(JohnHajnal)在《欧洲婚姻模式透视》一文中指出,在近代早期,从苏联的列宁格勒(今俄罗斯圣彼得堡)至意大利的里雅斯特一线以西的欧洲大部分地区,形成并长期延续着一种独特的婚姻模式,其显著特征是较晚的初次婚龄与较高比例的独身率。①在此基础上,近代欧洲内部的家庭构成体系(HouseholdFormationSystem)也有显著差异。(剩余118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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