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天降横祸 造成恶果将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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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们把频频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称之为“悬在头顶上的痛”,这一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公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高空抛物加害人行为的主观恶性和损害后果作出规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2021年春节假期期间,居民夏某为发泄自家车位经常被占的不满情绪,从家中阳台及四楼与五楼之间的楼梯处,多次向楼下抛掷花盆、饮料罐等物品,导致多辆私家车被砸坏。(剩余19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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