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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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单位有同事遇到大小事情包括他应该负责的事情,都要“等领导指示”,这种工作方式算不担当的行为吗?在实际工作中,怎样做才能既守规矩又敢担当呢?

答: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不愿担当、不敢负责的表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请示报告应坚持权责明晰原则,既要“该请示的必须请示”,又要“该负责的必须负责”。(剩余10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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