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维修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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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车主易某因驾驶车辆时有“顿挫感”,将车辆送至某汽车修理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修理。该汽车修理服务部的经营者胡某在经易某同意后,驾驶车辆在该汽车修理服务部外的公共道路上试车。试车时,遇行人李某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李某死亡、车辆受损。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胡某与李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剩余4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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